欢迎访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职教文库
| 职教文库
职教文库
首页 > 主页 > 队伍建设 >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

作者:​ 王昊 时间:2021-12-27 来源:未知


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面对的困境和瓶颈,是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不可逾越的问题,高职教育要在困境与瓶颈中实现突破,需要国家和地方政策措施的协力推动,更需要校企的协同发展,化解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创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的新路径。

一、制定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形成教师发展指引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2年,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这是国家职业教育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近期目标。什么样的教师才是“双师型”教师?高职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需要有具体的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才能明确方向,确保沿着正确的路径推进。因此,国家层面需要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但在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国家标准应该只做基本规定和总体要求,国家和省级层面也不宜直接参与认定,具体实施的认定标准应该是各高职院校以国家标准为基准,结合学校及教师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需要结合我国高职教育实际情况,尤其是“双高计划”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需要,制定一套基本标准及要求。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专业实践和教科研能力等方面规定基本要求,明确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等三个层级,其中达到中级标准需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有连续一年或累计三年的企业实践经历,各层级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认定。要淡化对学历的高标准,强化对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高要求。为确保认定工作的落实,国家还要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跟进,对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做进一步的解释,明确要达到中级“双师型”教师标准。“双师型”教师认定还要与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相结合,要求评审偏教学型职称必须是“双师型”教师,评审副高级职称需要达到高级“双师型”教师标准,在教师岗位聘任过程中“双师型”教师优先聘任到高一级岗位。

通过国家基本标准的制定,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有了统一的基础和基本的制定依据,能够确保认定标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通过相关配套政策的协同推进,能够确保认定的质量,为国家评估和掌握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基本情况提供真实而有效的数据。

二、落实高职院校教师招聘要求,形成开放的师资引进格局

高职院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的规定,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针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对高职院校的督查,并把这一政策的执行情况与国家、省重大高职教育建设项目挂钩。修改“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规定,在高考改革和新一轮高职扩招背景下,应届毕业生也可能是先工作再读书的学生,因此,不论是否应届毕业生,应重点强调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消除相关政策的矛盾性,把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入口关。

在师资招聘方面,人社部门应给予高职院校更多的自主权,对于专任教师的招聘应该由高职院校通过面试+专业水平评价(测试)的方式进行,确保能够引进符合专业发展需要具有一定“双师素质”的教师。落实“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政策,各级人社部门要在编制之外给予高职院校一定的流动岗编制,专门用于高职院校高水平兼职教师的聘任,聘任的级别依据兼职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不唯学历、不唯职称,流动岗兼职教师聘期内基本享受与在编教师相同的待遇,确保能有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加大力度从社会各层面、境内外各渠道聘请一线技术人才、技能专家、能工巧匠、管理人才以及具有较高水平的“双师型”的境外人士,扩大教师招聘范围覆盖面,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职前和职后培养,形成系统的培养体系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构建完整的职前和职后培养体系,为职业教育提供充足的优质师资资源。从职前教师的培养来看,可以借鉴美国从1993年到2002年实施的未来师资培训计划(Preparing Future Faculty,简称PFF),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解决高素质“双师型”教师供需紧缺问题。美国未来师资培训计划的目标是将博士研究生培训成为胜任的新教师:使他们具有教学、研究和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了解不同大学中教师的生活和职责,为他们成为新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目前全国高职院校每年需补充6.5万名高职教师,按照这个标准,委托国内“双一流”排名前20名的综合性大学,作为“双一流”大学必须完成的建设项目,由其联合高水平的师范大学、大型企业组织开展“高素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招收有志于成为高职院校教师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最后一年或毕业)和已经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包括有企业工作经历的)进行分类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接受师范大学的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学习和大型企业的企业实践,经过一年的系统学习和实践,考核合格即可获得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则要根据情况经过三年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和企业实践学习,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博士学位和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经过系统培养的“双师型”教师质量有足够的保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总结和修正,成熟后将培养内容纳入相应研究生的教学计划中,将培养项目转换成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固定培养模式,相关大学也可以成为专门的高职院校教师培养大学。

从职后教师的培养来看,对于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高校有其先天的优势,只要学校能够重视这个方面的工作,有计划地系统开展高职教育理念、教学法、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加强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完全可满足“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对于企业实践能力的培养,高职院校要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国培和省培相关项目,最关键的是需要通过深度的校企融合,专业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调动企业参与教师培养的积极性,把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到企业强化实践技能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不仅有利于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而且通过构建专兼结合的“双元”教学体,实现专任与兼职教师的互帮互教,在保证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可以促进专业课教师双师素质水平的提升。

四、深化校企合作,形成有利于“双师型”教师协同成长的平台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很多问题的解决最终都落到校企合作问题上,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教师企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等都依赖于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可以说,校企合作问题是解决“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最为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环节做得再好也培养不出我们所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在校企合作问题上,政府层面不可谓不重视,国家从2005年就出台文件提出“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一些省市政府也出台地方的职业教育或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支持校企合作的开展,但是直到今天,校企合作问题一直难有突破性进展,究其原因固然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根本原因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过分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忽视了高职院校应该主动作为的问题,通过探寻校企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努力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并最终结成校企伙伴协作关系。

首先,高职院校要紧贴地方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为企业培养紧缺适用的人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其次,高职院校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教师自身专业实力,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问题。在国家在源头上做好项目式师资培养计划以及高职院校对师资持续的培训提升的前提下,我们就一定能够培养出一批在行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带头人,组建企业需要的各类创新服务型教师团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当企业把我们的教师聘为专家以及招聘我们的学生就业时,企业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校企合作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最后,为实现校企的深度融合,需要在校企之间建立各类平台,构建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促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在学校设置高水平兼职教师流动岗,用于聘请企业技术专家;设置技能大师工作室,用于聘请各类能工巧匠;设置“双师型”教师工作室,引进企业人员加入教师工作室。同时,在企业设置教师企业工作站,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共同体,合力开展“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

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很多方面还任重而道远,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学校等层面的协调配合,需要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的上下贯通,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好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节选自《继续教育研究》20212年第11期)

<< 上一篇:职业院校高层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路径 ​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