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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建设背景下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

作者:周建松 时间:2020-07-31 来源:未知

从当前和长远的发展看,双高建设背景下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鼓励探索行业办学体制改革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它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职业化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面向市场、依托行业、服务企业是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如何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强调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要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并充分发挥作用。在双高建设进程中,坚持并实施行业办学体制,建立与行业的合作共建机制,高职院校与行业协会建立深层次协作机制,从而推动“双高计划”尤其是专业建设行稳致远,实现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二)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建设

在校企合作进程中,必须做到学院(产业学院)方案(人才培养)共商、人才共育、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其核心就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调动有积极性的企业参与的方式就是入股办学,建立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机制。一是整体混合所有制。结合高水平学校建设,吸收业内标杆企业以土地、建筑、人才、资金等要素投入学校,与学校构建混合所有制办学实体,根据专业群布局情况,可吸收多家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对学校进行整体化设计和改造,具体可参照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的模式,使学校成为一个“以政府主导为主、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事业单位,实现校企真正合作办学、协同育人、合作发展、协同就业。二是局部混合所有制。重点选择高水平专业群,吸收国内外标杆企业和研发机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同时要把学历教育、职业培训、X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特殊行业)、产品(技术)研发结合起来,形成相对独立的准法人的办学或法人组织,推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创新。从当前情况看,这种模式可行性比较大一些。在混合所有制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问题上,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牵头作用,这是由行业协会自身特点以及其在社会力量办学的优势所决定,比起单个企业,行业协会更广泛、多元,相比较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化特点,行业协会参与牵头社会力量办学既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发挥聚合使用,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趋势。

(三)以专业群为基点构建校企合作共同体

在行业办学体制转换难、混合所有制办学突破难的情形下,从不同专业群特点出发,探索多功能、多形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体的具体模式。

1.主体专业群构建校企合作综合体

一般而言,无论是地方性高职院校还是行业性高职院校尤其是行业特色鲜明型高职院校,如机电、交通、旅游、金融、卫生等都有明显的主体专业群,主体专业群一般也都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重点建设的专业群,这样的专业群应该探索建立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于一身的校企综合体,在开展大面积订单培养、行业人才预测与规划、行业发展预测与规划、行业人才再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合作,使专业群真正成为行业和大企业的后花园和发展平台。

2.特色专业群构建校企合作有机体

大多数学校都可能拥有若干个特色专业群,形成了特殊的资源禀赋和生存发展条件,如建有研究中心、研究院所、创办过较多的服务公司(企业)等。他们在人才培养、学生实践就业等方面又相互联系,这样的专业群就可以把他们有机地组合起来,发挥合作办学、合作发展、合作教学、合作就业、合作育人综合功效。

3.特殊专业群构建校企合作共生体

创新创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是高职教育的重要使命,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要求。对于若干具有创新创业特质的专业来说,需要充分利用优势推动校企合作,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打造创业、就业一体式校企合作共生体。所谓校企合作共生体,就是学校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帮助学生培育企业,而这些企业也同时作为在校生实践基地和就业创业基地,形成共生互动体制。当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具备校企合作共生、共发展的条件,如何发挥具有创新创业特质的专业群建设,打造创业与就业共生圈,高职院校也在积极行动和实践中。(节选自《黑龙江高教研究》202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