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荆州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和技工院校:
为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732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荆政发〔2018〕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荆州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启动试点工作
有意愿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技能提升需求,及时确定培养对象和培训职业(工种),尽快制定学徒培养计划,企业应与合作培训机构及培养对象分别签订培养协议。9月15日前做好试点企业认定及材料报备工作,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原则上在9月底前启动。
二、培训补贴申报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完成后,各试点企业应于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2个月内,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成立专门的工作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合作。各试点企业和合作培训机构要按照协议内容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努力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优秀的技能人才。同时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对于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1.荆州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荆州市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申报表
3.企业申请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指南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
5.企业新型学徒制花名册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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