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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作者:黄蘋,陈时见 时间:2021-02-21 来源:未知

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整合了学校与企业的利益、责任、文化和情感等多种要素,形成利益、责任、文化和情感相融合的“四位一体”共同体的基本框架。随着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及其有效运行亦面临诸多挑战,因而需要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采取适宜的发展路径,从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互惠共赢,构筑义利统一的发展共识

校企合作的重要基础是校企各方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只有共赢才能实现可持续的校企合作。因此,新时代校企合作应该坚持互惠共赢理念,建设义利统一的校企利益共同体。首先要树立义利统一观念。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追求利润最大化具有正当性,校企合作中只让企业付出而不允许其获利是不现实的,但如果企业单纯是为了现实利润而参与合作,就容易形成短视和功利,不利于校企合作的持久发展。因此,应坚持义为前提、利为基础,义利相兼、义重于利,既要正确地考虑企业利益,让企业获得校企合作的红利,又要立足长久发展目标,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其次政府应出台配套的法律、税收等保障制度,既维护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应得利益,又激励企业主动参与校企合作。比如,政府为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项目的融资门槛,对于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建设用地参照教育用地标准进行管理以减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减税的政策支持;建立优秀校企合作企业的表彰制度,对参与校企业命运共同体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最后要建立校企合作的发展平台。整合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优质资源,挖掘校企合作的机会,为校企合作各方提供共同发展的机会,做大共同利益,提升合作价值,共享发展成果。比如,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学校提供人力资源和实验设备,企业员工与师生共同承担课题的研发、设计、改造及生产,从而既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弥补人才短板,又为学校师生提供实训机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和经济杠杆的价值。

(二)注重对话协商,构建情理交融的共生机制

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因此,坚持校企双方的对话与协商,构建情理交融的共生机制无疑是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基本保障。宏观层面上,应确立校企合作协调机制。由政府牵头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席会,引导政府机关、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利益相关方加入其中,提高企业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和规划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中观层面上,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建立职教集团,定时召开职教集团会议,组织校企合作总结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办法,形成有效的职业教育校企对话机制。职教集团设立校企合作服务机构,利用信息化平台,免费提供校企合作、人才供需等各类信息。微观层面上,拓宽企业参与教育教学过程的渠道,使得企业主体真正参与职业教育的育人全过程。职业院校应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企业专家和院校教师共同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事宜;建立企业专家和骨干教师畅通的交流机制,通过“大师工作室”“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邀请技能大师进驻校园,聘请企业技术能力担任兼职教师,准许企业员工与学校教师交叉任职,让企业在育人过程中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实现企业用人标准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标准有效对接;校企以对话协商的方式,共同分析典型工作任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课程体系、共同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共同协作培养人才,最终将企业和学校凝聚成情理交融的校企情感共同体。

(三)坚持求同存异,共建开放包容的合作文化

由于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应坚持求同存异原则,共建基于开放包容的合作文化。对于职业院校来说,应当有意识地吸收优秀企业文化,通过修建企业文化长廊,拟定彰显企业文化的道路名称等,在学校内部打造校企合作的感官文化。职业院校可以开设“企业文化课堂”,邀请行业精英、企业高级管理者、专家学者到校讲演,解读企业文化的内涵,传递企业家奋斗精神,让学生有机会真切感受到企业文化的内核。职业院校师生可以走进企业大门,亲身感受企业的文化情境、制度文化和价值理念,加深对企业文化的认知,为学生从“学校人”转变为“职业人”做好准备。职业院校可以组织召开“校友面对面”“校友文化节”,邀请广大企业校友重返校园,聘请杰出校友在校内担任导师、兼职教师等职务,建立和延续校友文化。对于社会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进和融入企业文化的教育元素,即企业强化教育功能,承担教育责任,构建适合校企深度融合的新型企业文化。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员工的终身学习,在企业内部形成强烈的学习风气;企业可以根据发展愿景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痛点,与职业院校教师合作共同打造企业内部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可以制订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与职业院校共建企业学院,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

(四)突出责任担当,明确互融共生的责任主体

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科学研究方面各有优势,应强化责任担当,建立优势互补的校企责任共同体。首先,完善校企合作教育法律体系,强化相关法规的约束力。为了督促和监管企业履行教育责任,应当尽快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其中应包括企业应承担的教育责任及具体的评判标准,并将企业履职评定结果列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其次,组建校企合作理事会,明确各合作方的权责。邀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企业和职业院校的资产进行审定,采取股权合作的方式建立稳固关系,实现经营共管、利益共联。由资产投入份额较大的一方作为主体,联合另一方组建董事会,对校企合作事务进行统筹管理,走校企混合所有制发展道路。第三,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学校现代学徒制,将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企业育人主体功能,实现教室在车间、生产即实训、师傅是老师。第四,职业院校应强化校企互融共生意识,提供企业需要的社会服务,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智库。学院与企业深度合作,建立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教师科研技术攻关项目,与企业共同开展应用型研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同时,职业院校教师应研究企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现实问题、未来的发展趋势,根据企业的需求量身定制应用型和技能型培训课程,大力提高企业培训的效果,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

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是国家对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是校企合作的理想形态,应成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目标。在当前新时代的语境下,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大环境已经愈发成熟。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打通校企合作“最后一公里”变得刻不容缓。但我们也应看到,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一场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变革的革命,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校企各方应同心协力、久久为功才能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