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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的逻辑审视

作者:李鑫 李梦卿 时间:2020-09-19 来源:《教育与职业》2020年第

  从“双高计划”视角审视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探索符合高职教育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建设逻辑,对于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的起点逻辑

  (一)制度规约:通过多维统筹施策统合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空间

  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现代学徒制建设经验来看,无不涉及政府宏观层面的制度规约。反观我国现代学徒制建设,虽思路逐渐清晰但成效甚微。因此,出台充分体现因地制宜、创新协调、分步实施、权责分明的整体性思维模式,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现代学徒制的相关内容与工作重点,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

  (二)赋权增能:通过明确教师职责优化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主体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教师队伍的赋权增能可以有效突破教学团队建设青黄不接、动力孱弱的困境,激发并提升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专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认同感、满意度,使之符合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强化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的观念、细化双方职责,对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三)产教协同:通过生态平衡理念转变现代学徒制的实践观念

  “双高计划”背景下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需在协同共生、功能一体化的价值基础上,秉持系统性、整体性、开放性、持续性的发展理念,依据自身的生态承载力,不断促进高职院校与外部环境的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兼收并蓄,培养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实践经验兼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新兴发展产业等各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的价值逻辑

  (一)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性

  一方面,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应以试点为铺垫,形成校企共同参与、共享资源的运行机制,行业企业通过共享人才红利目标与愿景保证人才培养系统的外部适应性,实现学徒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的有机融合。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通过现代学徒制建设激发学生自身的职业期待,促使其认同并落实学徒身份,以增强其对未来职业内涵的认识并逐步形成个人的职业品质。

  (二)体现院校内部结构整体优化的趋向性

  现代学徒制蕴含整合多方利益的价值趋向性,而高职院校内部结构的通畅才是彰显现代学徒制实际功用的根本。只有学校自身通过产学优势互补,消除不同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才能激发行业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建设的积极性,促使各治理主体在目标管理中协调一致,同时也保证高职院校自身发展与社会服务的相得益彰。

  (三)加强产教优质教育资源耦合的协调性

  现代学徒制能够协调整合教育资源,打通职业教育制度与劳动用工制度,有利于突破产教融合制度性变革的难点,提升产教融合制度时效,实现人才培养提质增效。优化以现代学徒制为基点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大大提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实际效能,并最终促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协调发展。

  (四)凸显新时代价值追寻使命下工匠精神的特色

  现代学徒制所倡导的育训结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新时代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一致。现代学徒制以师徒关系的建立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基础,以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与可持续发展为旨归。将工匠精神与现代学徒制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有机结合,对强化学徒的职业精神、知识基础和实践技能大有裨益,也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带来新的契机。

三、“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建设的行动逻辑

  (一)坚持“双身份”学习机制,促进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深化升级

  第一,强化学生主体意识,为学徒职业能力提升提供内生动力。高职院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要对学徒的角色身份进行精准解读与宣传,促使学生对学徒身份有全方位的了解和认同,尤其要让他们对现代学徒制的学习形式、岗位设置及课程安排等有清晰的认知。同时,高职院校要重视对学徒在岗情况的跟踪与指导,为学徒提供专业的职业指导,为其尽快融入企业员工角色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同时,要明确相关评价机制与奖惩机制,促进学徒积极作为。

  第二,发挥企业主导作用,为学徒职业身份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企业应认识到自身在现代学徒制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调动师傅的积极性,对学徒在企业的学习和生活进行规范、监督;还要利用师傅这一重要群体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优化企业的社会形象。

  (二)健全“双导师”育人机制,推动优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

  第一,应健全教师选聘制度,建立企业导师优化机制。首先,应明确企业导师与学校导师的职能边界,对“双导师”队伍的人员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能力结构进行严谨的系统管理。其次,需探索建立企业导师的优化机制,完善导师的任务,制定导师(师傅)的职业标准,精选企业在技术技能和管理方面的优秀员工担任导师。

  第二,应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性与动态性,开展教师团队专业培训。高职院校要加大对“双导师”的培训力度,开展多元化和系统化的教学、科研活动,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与科研能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借助校企深度合作的资源优势,通过校企师傅交流库、大师工作室、科研项目开放等方式,为“双导师”搭建开放共享、交流互通的桥梁,促进科学研究与教师培训的有机结合,从而不断提高教师团队的创新活力,强化教师团队开展科研创新的力量。

  (三)基于“双主体”责任机制,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协同思维

  第一,要完善现代学徒培养的校企合作长效激励机制。“双高计划”背景下的高职院校应构建校企双赢、利益共享的动力机制,既要发挥搭建信息平台,增强办学实力,提高人才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方面的智力资源优势,盘活院校过剩的教育资源,也要注重整合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特定需求,共同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营造校企互利共赢双惠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形成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现代学徒培养的保障机制。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下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以及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积极构建行业企业全面参与现代学徒培养的体制机制,通过有力的组织保障将行业企业需求融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

  注:1.本文已经发表在《教育与职业》2020年第18期(原文字数:11233)

  2.作者简介:李鑫(1996- ),女,湖北荆州人,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李梦卿(1969- ),男,安徽滁州人,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教育与职业